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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学校(托幼机构)、配餐公司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次数:416

各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200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推行了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我市已评审确定学校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70家,B级单位197家,C级单位184家;托幼机构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26家,B级单位158家,C级单位274家;配送餐公司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13家。为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行业自律,倡导落实“以学生食堂为主、配餐公司为辅、逐步消除学校周边就餐”的学生安全就餐模式,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市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学校(托幼机构)、配送餐公司餐饮食品加工数量大,就餐人数集中,推行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是当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上级部署和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年审和日常监督工作,制定计划和目标,完善相应措施,加强动态管理,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配餐公司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不断巩固和全面开展,力争在2009年底前使我市超过1000人就餐的大中专院校、市内四区学校食堂全部取得或保持B级以上资质,全市配送餐单位取得A级资质,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卫生整体管理水平。

二、强化对风险度高、信誉度低单位的日常监管

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配送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管理,认真填写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并把每次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凡是存在采购食品未索证、未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台帐或加工过程存在食物中毒隐患等突出问题的单位,降低一个信誉等级管理,并及时予以通报。

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风险度高、信誉度低单位的日常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集中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加强对BC级单位、尤其是C级单位的监管,监督指导BC级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利用好寒暑假期整改布局流程,改善基本卫生条件和基础卫生设施,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增加A级单位、减少C级单位,努力使我市2009年底前90%以上单位达到B级以上资质。

三、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

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的宣传、指导工作,积极培育A级资质单位。对2008年已评审确定为信誉度A级的单位,由市评审组进行抽查复审;2009年新申报的信誉度A级单位,由发证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和教育局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对BC级单位由各区、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年审评定,于1030日前报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确定后统一公布。

希望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学校(托幼机构)、配送餐公司加大食堂基本建设投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使我市学校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不断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 1、青岛市食堂卫生许可审查评分表

 2 2009年青岛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3、 青岛市配餐企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42009年青岛市配送餐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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