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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岛市卫生局第14号健康消费预警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09-29 浏览次数:304

欢乐祥和渡两节,饮食安全切莫忘

 

今年101日是我国建国60周年大庆,又恰逢仲秋佳节,全国假日办公布了8天的两节长假,青岛将迎来近几年来少有的旅游黄金周。两节黄金周期间将有大批游客来青旅游,由于旅途劳顿、水土不服、身体抵抗力下降等原因,再加上饮食习惯的差异,短时间内大量进食鲜海产品,极易造成胃肠不适。如果旅行社引导游客到一些不卫生的餐饮饭店就餐,接待饭店加工经营食品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很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两节长假期间,市民外出游玩和就餐比率也较平日大幅增加,这都大大增加了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为了确保全市人民和来青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中秋节,市卫生局结合近期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特发布健康消费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两节期间勿忘饮食卫生安全:

一、广大市民和游客应提高餐饮卫生安全意识

1、科学饮食,荤素搭配,不要暴饮暴食。

2、选择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信誉度B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公示笑脸,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这些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低

3、注意辨别食物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4、严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

5、来青游客在品尝海鲜时应特别注意,尽量不要选择生食或凉拌海产品,有过敏体质和胃肠道敏感的游客应慎食海产品。

6、遇到食品卫生问题要依法维权。餐饮消费发生食品卫生问题,保存好认为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二、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饮食卫生安全

1、各旅行社在选择就餐饭店时一定要充分考察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资质,至少应选择食品卫生信誉度B级以上的单位,以及近两年来未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无食品卫生安全投诉或举报的单位,作为旅游团队就餐单位。

2、旅行社应与接待饭店签署旅游团队用餐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

3、旅行社要对团队就餐单位提供的菜谱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吃或少吃凉拌菜、小海货及散啤、冰啤等易引起胃肠道反应的食品。

4、要加强对导游员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培训,建立游客健康状况询问和登记制度,及时了解游客到达时间、24小时就餐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

5、一旦所带团队发生可疑食物中毒,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旅游部门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对中毒病人的救治。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应提高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1、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诚信合法经营。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存放管理良好,餐具消毒严格,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严格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加工食品的过程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并严格控制个人卫生、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清洗消毒、储存保藏等关键环节。

3、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采购食用盐必须严格把关,指定专人从正规渠道采购加碘食盐和食用碱类产品。采购时仔细辨认碘盐外包装的标志,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碱)、非碘盐、粗盐或包装不清、来路不明的食盐。

4、如果就餐者在接待饭店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接待饭店应当积极协助治疗和给予救护,不得推卸责任。

两节期间,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一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食物中毒隐患,不符合餐饮加工要求的单位,将依法查处;对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单位,依法严惩。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可拨打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857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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