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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督导检查结束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12-09 浏览次数:158

日前,我局组织进行对全市12个区、市实施中小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区、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中小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工作,一方面加强实施中小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另一方面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片区负责,确保了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

目前,全市已在9267家中小餐饮单位实施了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绝大多数区、市能够按要求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监督频次符合要求。被抽查的餐饮单位能够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并及时登记台帐;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防护设施齐全,工具容器标识清楚,做到分类使用;餐饮具能够清洗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并保洁存放。但是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区市存在许可证到期未按时办理延续或者超许可加工经营凉拌菜等行为的单位仍然公示为“笑脸”;二是公示牌未按照相应的监督频次及时更换,未达到动态管理的效果;三是部分餐饮单位,尤其是被评为“苦脸”的单位将公示牌放在角落里或不明显的位置;四是卫生监督公示形式不统一,个别区市没有按照全市规定的格式制作公示牌。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已实施公示制度单位的复查、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公共卫生检查员的作用,参与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实施,提高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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