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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岛市卫生局第3号健康消费预警

文章来源:青岛市卫生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0-04-26 浏览次数:227

 预防控制食物中毒,集体食堂警钟长鸣

 

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企事业集体食堂就餐人数多,食品安全隐患多,特别是随着气温升高,逐渐进入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青岛市卫生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市企事业集体食堂切实加强自身管理,规范集体食堂的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广大职工健康权益。特发布以下餐饮安全警示:

一、健全组织,规范制度。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醒目悬挂上墙,责任到人。

二、科学采购,证照齐全。定点采购,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卫生,查验食品原辅料相关证明,并进行登记记录。严格落实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对高风险食品及食品原料尤其是应季高风险蔬菜要及时索取相关的票证及检验报告,建立采购档案,并要求从正规的销售渠道进货,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线索追溯。禁止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原料。

三、餐具消毒,生熟分开。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刀、板、工具容器,用前洗净、消毒、保洁,提倡热力消毒。生熟食品工具容器标识清楚,不得混用,预防交叉污染。

四、设施齐全,专间专用。配备相应的食品加工间,专间专用,专人负责;冷拼间设施专用,温度控制在25以下,配有紫外线消毒灯。

五、充分加热,随制随食。加工食品炸熟煮透,分批就餐要随制随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食品,每餐食品做好留样备查。烹调扁豆必须做到烧熟、焖透。

六、分类仓储,保证质量。储存食品要专库专区,离地离墙,分类存放,须低温储存的要按要求储存,定期清仓查库,谨防过期。

七、环境整洁,着装整齐。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整洁,防鼠、防蝇、防蟑、防虫设施齐全有效;工作人员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搞好个人卫生。

八、禁止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用盐、非定型包装的食用盐。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九、加强学习,知法懂法。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按照要求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保存好可疑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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