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断涌现,这一新兴行业给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了方便,尤其是为部分餐具消毒不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解决了餐具消毒困境和难题。由于国家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没有设定卫生许可证审批程序,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一直缺乏直接的法规依据。日前,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5月下旬卫生部又制定下发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给卫生、工商、食药部门规范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通知》和《规范(试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营业执照发放有关信息通报给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餐饮消费环节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集中消毒餐具及生产加工单位信息及时通报给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业户信息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在前期摸底、暗访掌握线索基础上,卫生行政部门于9日上午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集中查处了位于中韩街道办事处的两家餐具集中消毒业户。其中位于李家夏庄村的“青岛康乐洁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清洗消毒工艺流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卫生执法人员已立案处理,并将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该公司消毒后餐具的监控力度;位于郑张村的“青岛奥洁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但现场检查时发现有6名在岗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粗洗间地面食物残渣未及时清理,清洁包装区从业人员裸手包装未定时清洗消毒,周转箱未清洗消毒,并用周转箱盛放杂物,消毒后筷子包装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卫生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进一步跟踪监督检查。
下一步,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通知》和《规范(试行)》规定,对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开展卫生监测,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同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核发营业执照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切实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保障餐饮消费者的就餐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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